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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焚烧发电意义重大 ,大中城市可考虑建设产业园

日期:2012-11-12 9:00:34 人气: 标签:太平洋水泵

垃圾焚烧发电有着重大积极意义
  
  我国年产城市生活垃圾约1.5亿吨,其中填埋占70%,焚烧和堆肥等占10%,剩余20%难以回收。其中垃圾发电率还不到10%,相当于每年白白浪费2800兆瓦的电力,被丢弃的“可再生垃圾”价值高达250亿元。城市生活垃圾量的不断增长,表明我国垃圾处置市场具有广阔的前景。随着垃圾回收、处理、运输、综合利用等各环节技术不断发展,垃圾发电方式很有可能成为最经济的发电技术之一,从长远效益和综合指标看,将优于传统的电力生产。我国自1985年在深圳建立垃圾焚烧发电厂以来,先后在珠海、杭州、上海、绍兴等15个城市建成了20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并投入运行,而每天焚烧1000吨垃圾发电规划的城市就有数十座之多,据统计我国目前我国建成、在建和正在批的垃圾发电厂已有140多座。当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领域迎来了大规模投资建设的时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行业进入市场化的全面发展阶段。良好的投资环境、稳定增长的潜在市场需求带来了千载难逢的行业发展机遇,国内上市公司、外资、民营资本等多方投资主体积极活跃于这个产业。
  
  垃圾焚烧发电较为适合我国现阶段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要求和形势。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电价优惠和垃圾处理补偿费,可以说是垃圾发电的三大经济支柱,但目前这些经济支柱,并没有真正意义上达到三方平衡。发电产业链条上各方利益如何补偿、社会成本如何分摊,目前尚缺乏明确界定。如此种种都需要我国加紧政策层面上的完善。垃圾发电是我国一种新兴产业,具有投资大、技术难、周期长、回报率低的特点,而对于垃圾焚烧发电,国家一直持鼓励发展的态度,垃圾焚烧发电产业及装备领域正面临较好的发展机遇。《全国城镇环境卫生“十一五”规划》提出:“十一五”末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60%,其中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30%,但目前远未能达标,而2015和2020年我国城市垃圾年产量将达1.79亿吨和2.1亿吨,未来10年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将面临一个快速增长阶段,垃圾焚烧发电设备的市场需求也将大增。另外,2010年5月7日,国务院以国发[2010]13号文件下发《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垃圾处理领域;2010年6月20日,国家环保部、住建部、国家发改委研究拟定了《关于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的征求意见稿,提出“对于土地资源紧张,生活垃圾热值满足要求的地区,可采用清洁焚烧处理技术”……由此可见我国垃圾焚烧发电相关政策法规的不断出台,对推动我国垃圾发电行业健康发展无疑具有积极意义。
  
  大量资本进入 到2015年还将增加384个新厂
  
  国家近期连续发布旨在鼓励焚烧发电项目的利好政策,今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这一政策的出台,对于垃圾发电行业来说,无疑是一项重大利好。
  
  4月,国务院发布的《“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中又明确垃圾处理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因地制宜地选择先进适用的技术,有条件的地区应优先采用焚烧等资源化处理技术。
  
  一系列有利于行业发展的政策、规划等密集出台,表明国家对垃圾发电的支持态度,并且政府正在积极推进垃圾焚烧发电这一产业的发展,使得更多的资本开始投向垃圾发电以及上下游行业。
  
  据不完全统计,《中国城市生活垃圾行业投资分析报告(2012)》中的一项不完全统计,1998年~2012年3月,我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市场的累计投资总额为1469亿元,共449个项目。其中,广东省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市场投资总额最高,为272亿元,占全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额的比例为18%,其次是江苏、福建、山东和浙江,上述5个地区占全国总投资额的48%,除广东以外,江苏及福建项目投资也均超百亿元。
  
  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院长张益介绍,到2015年,我国的垃圾焚烧电厂还将增加384座,届时日焚烧能力将达到约31万吨/日,这一数字占到我国全部垃圾量的25.6%。
  
  大中城市可考虑建设“垃圾发电产业园”
  
  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任浩宁认为,单纯探讨垃圾发电项目意义较小,大中城市可考虑建设“垃圾发电产业园”。
  
  一方面,“垃圾发电产业园”多布局郊区,远离市民中心及商业区,能够很好的控制有毒气体、固体废物,极大降低民众的抵制情绪。同时,产业园区内部容纳多个垃圾发电项目及污染物处理厂,规模优势较为明显,能够对废气、废物、废水进行“立体化”的处理,从而大幅提高污染治理效果。
  
  另一方面,“垃圾发电产业园”还可吸纳诸多垃圾发电设备制造企业加盟,打造完整清晰的产业链条,这对于垃圾发电行业提升技术研发能力及设备制造能力有重大意义。分散在城市周边的诸多垃圾发电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回收站虽具备“单兵作战”的灵活性,却丧失了规模集聚所带来的总体经济效益。
  
  中投顾问研究总监张砚霖指出,建设垃圾发电项目是件功在当代、利及千秋的好事,各地方政府应加大重视力度、加快实施步伐,积极促进垃圾发电项目的有效开展。“垃圾发电产业园”的构想具有很强的实践意义,大中城市可以率先考虑试点,先期以积累经验为主,待时机成熟再大规模推广。
  
  垃圾发电产业三大问题亟待解决
  
  如果目前面临的垃圾分类、工艺技术、和公众接受等三大问题能得到有效解决,我国城市之“围”或将得到缓解。
  
  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发改委于今年4月先后公布《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和《“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其中明确指出:我国垃圾焚烧发电执行全国统一发电标杆电价0.65元/千瓦时,并且垃圾焚烧发电上网电价高出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实行两级分摊。
  
  据估计,“十二五”期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投资总量可能达到2636亿元,其中对设施的投资额将占总投资的65.6%,预期到2015年,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能力将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35%以上。、
  
  相关政策出台后,不少城市纷纷投资建厂,全国掀起一股垃圾发电热潮。仅6月份以来,各地投资建设垃圾电厂的金额就高达数亿元。可以说,我国垃圾发电产业发展迎来历史性的机遇。
  
  政府除了资金扶持外,还必须尽快完善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配以科学的监管措施和激励制度,尽快解决目前面临的垃圾分类和技术两大问题,因为只有解决了垃圾分类和技术问题,垃圾发电才能为公众广泛接受。
  
  首先,应尽快健全城市垃圾全过程综合管理体系,完善并推行城市垃圾分类制度,明确界定垃圾回收、处理、运输及发电链条上各方的利益补偿,最大程度调动居民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从源头处提高用于发电的垃圾质量,这是垃圾发电发展的关键。进一步,通过建立信用体系和惩戒机制,以及引入第三方专业认证机构等途径,加强对垃圾发电产业的监管。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制度,主要监测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布,从而提高垃圾发电产业的公信力,以赢取公众对垃圾电站的支持,保证我国垃圾发电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其次,目前国外垃圾发电设备类型较多,特色各异。在引进设备时,应充分结合我国垃圾分类情况,寻找效率高、符合环保标准、且成本较低的设备。同时,加快垃圾发电工艺技术本土化进程,科研、垃圾发电厂和设备厂商三方应积极合作,全面跟踪设备设计、安装、调试及运行过程,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有效提高我国垃圾质量应该是一个长期努力的过程,因此需要尽快设计出符合国情(垃圾质量)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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